穿成反派侍妾的我在大婚前跟男主跑了: 11、第十一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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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知的鼻子很好用,他一直为自己的鼻子自豪。他可以闻到一些别人察觉不到的气味,这也是一种天赋!
    可是此时,他却对自己的鼻子感到绝望。
    厨房飘出来的味道,实在是太香了!
    修士修行要辟谷,一开始辟谷很难,可是修行辟谷之术后,他们看到再美味的食物,也没有之前激动,好像是身体不适应了。而且凡间的食物中有杂质,吃了反而会影响修行,吃完还要使用灵力把杂质排出去。
    可是现在,奚云知感觉他的辟谷术没啥用了,闻着味他就能脑补出红烧肉多好吃!
    那肉肥瘦相间,糯而不腻,浸透了汤汁,还有肉的香气。尤其是把汤汁用来拌饭吃,再搭配清炒的小菜,多么下饭啊!
    奚云知放空目光。
    其实……其实修士也可以天天吃饭,只要吃的是灵食就可以。不仅没有杂质,反而有助于修行。
    只是比起灵食辅助修行的效果,还是丹药灵草之类的更好。培养用来吃的灵植灵禽又费力,所以灵食是很贵的。
    但是修真界也有饕餮,有位前辈就是以吃入道。
    奚云知看着自己手中的剑,第一次对自己的道产生了动摇。
    距离厨房不远有一座凉亭,附近花枝掩映,不远处小桥流水,风景极好。
    奚云知摸索过来,居然遇到了一个蹲墙角的同门,对方没想到他来,吓了一跳,连忙给他比噤声的手势。
    奚云知认识这个同门,也是金丹期。不过他和对方说话比较少,在他的印象中,这个同门性情喜静,和他们不一样。这次去魔域的计划,也不知道怎么回事,这个同门也要参与。同门和奚云知的一个兄弟玩的好,朋友的朋友当然也是朋友,就把他带上了。
    也都是一起逃跑过的交情,奚云知对同门不陌生。
    他传音问对方,“宗流央,你在这干嘛?”
    宗流央不回答,反问:“你又在这干什么?”
    奚云知一噎,梗着脖子道:“我……不对,你还没说,我说什么,快说!”
    宗流央与他对视,“一块说。”
    “行吧。”奚云知道。
    “蹭饭。”
    “激发灵感。”
    然后两个人同时从对方的眼中,看出了难以言说的嫌弃。
    奚云知:“……”
    他蹭饭他是可以解释的,因为红烧肉的味道实在是太香了!他想着如果小师叔做晚饭走了,他可以去蹭一块红烧肉吃嘛!就吃一块!
    他道:“我闻着好吃,来蹭一块肉吃怎么了。倒是你‘激发灵感’奇奇怪怪的,一开始你说去魔域,我就感觉奇怪,你平时都不愿意出门,不闭关,在洞府一呆就是半个月。“
    而且对方手里还拿个本子,从他们在魔域他就在本子上写,也不让别人看。用一个特别复杂的法术,阻隔他们的视线。比如此时,奚云知能看到宗流央手中的本子,可是本子上什么也没有,空白一片。
    宗流央神色淡淡的,正色道:“我写话本,当然要多看多听,激发灵感。”
    奚云知勉强可以理解。
    他话题跳跃,“你和我们去魔域,也是为了激发灵感。”
    宗流央:“对。”
    话都摊开了,两个少年人在墙角,凑在一起道:“我听说魔尊要纳妃,还是一位美貌惊动魔域的美人!而此前,魔宫可是一个人都没有。而且魔尊暴虐恣睢、喜怒无常,你说那个小美人要是到了魔尊手里会怎么样。”
    “啧啧。”
    奚云知感叹,“我觉得你不正常。”
    宗流央怼他,“你才不正常!”
    至于他为什么蹲墙角,宗流央给奚云知解释,小师叔,那可是小师叔啊!仙门天才!举世无双!最重要的是清冷出尘,不为外物所动!清心寡欲,修无情道!
    他们这样的小师叔,却因一个魔修与整个魔界为敌,把魔修从魔界带走,还亲手给魔修做饭。他光脑补就脑补出三个人的爱恨情仇了!书名他都想了好几个了!
    应该能卖几千,不,说不定上万灵石。
    奚云知听宗流央盘算,他听得耳朵烦。正当他要打断,却见宗流央安静下来。奚云知奇怪,可是当他看到小师叔的吟雪剑时,整个人都愣住了。
    吟雪剑打他们,嗷嗷嗷!
    一下抽在手心,一下抽在后背,再一下抽在小腿上。力道刚好,疼是疼的,但也不会让他们皮开肉绽,这是在警告他们!
    谢星与吃了一碗米饭,添第二碗。剑修就在他对边,倚着凉亭的柱子,白衣落拓,眸光很淡,仿佛天地万物都入不了他的眼。
    谢星与猜测了一下,大概是做饭的人,喜欢看别人吃自己的饭吧。而且主角做的饭这么好吃,他当然不能辜负!
    谢星与吃了很多……他把自己,吃撑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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