综穿之白锦: 67、汉武寻仙 第二十一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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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边疆的牧草又经一轮春秋,城外经过一遍遍宛若篦子梳头一般细致的梳理,早已把所有危险都消灭在萌芽状态,这世道商人的嗅觉最是灵敏,漠北一安定,这段曾经贯通东西的荒废商道,便渐渐增添了人烟。
    新繁荣起来的商道上,每隔五十里便设立了一个驿馆,馆长和伙计们都是军中因残疾退下来的悍卒,日常在驿馆后开辟了田地种些菜蔬,圈养些家禽,每有行商经过,也能提供两餐粗茶淡饭,一间安稳的卧房。
    商道越是繁华,来往的行商越多,驿馆接待的客人便越多,营收也会越来越多,不但养活驿馆里的人绰绰有余,还能交一部分税补贴边军的供给。
    而士兵出身的驿馆差人,也给南来北往的行商们带来了极大的安全感,毕竟都是身经百战的悍卒,哪怕是断胳膊断腿,武力值也不是普通商队保镖能比的,竟然有聪明人发现了商机,开始雇佣起这些兵卒当起了深入草原西域的导游来,给这些退役的士卒们又打开了一扇新的就业之门。
    这些安置士卒的法子,都是卫青在了解过白锦游历以来的行事作风后产生的念头。
    卫青和霍去病虽是舅甥俩,也都是大汉空前绝后的战神级名将,但名将领兵的方式也各有不同,都有自己独特的方式。
    霍去病是不折不扣的天之骄子,因为卫子夫在他出生前便已崛起,卫青又早早展现了超绝的领兵天赋,受到刘彻的赏识栽培,所以他虽然出身有瑕,但从小被卫青爱如亲子般抚养长大,又被刘彻另眼相待,锦衣玉食聪明骄傲,自幼就没过过一天苦日子,尽管打仗的天赋卓绝,无人能及,但却不是个能和普通士卒共情的将军。
    卫青就不一样了,同样是私生子,卫青却是骑奴出生,俗称马前卒,可以说是最最低等的士兵,天然便能理解底层士卒的困窘处境,他成为将军后,凡行兵打仗,都和士兵同吃同睡,哪怕如今贵为平阳驸马,大司马,长平侯,成为长安权贵圈子里跺跺脚都能震三震的大人物,可内心里,他从来没有忘记过自己的出身。
    他本就是聪明人,看透了白锦的打算,所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,由此也想到了自身,想到了他麾下的士兵——经历过战场残酷的士卒们,一旦解甲归田,真正能过得好的人寥寥无几,与其给他们几两银子遣散回乡,倒不如帮他们寻一条妥帖的生存之道。
    即使哪一天他不再掌管边军,至少也给这些浴血沙场保家卫国的同胞们找到一条退路,能够过上正常的、普通人的生活。
    卫青的敦厚和仁义,令他在武将勋贵中的名声一时无二,便是对勋贵外戚出身最为诟病的文官,也不得不感叹他为人忠义两全,只可惜却是二皇子的舅舅,二皇子若是没有夺嫡之心也就罢了,若是心有大志,卫青越是能干,越是一件祸事!
    若他是太子殿下的嫡亲舅舅,那还有什么可愁的?唉!
    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,因为卫青的优秀出众,导致大家伙儿看陈家两个太子的亲舅舅格外不顺眼,陈家二子本来就是普通的纨绔,既不争权,也不夺利,连走歪门邪道的脑子都没有,每天只是吃喝玩乐罢了,原本是大家眼里再好不过的外戚,被卫青这么一反衬,顿时成了云泥之别里的那层泥,被大佬们拿着放大镜挑刺,日子顿时过得苦不堪言起来。
    因为卫青的倾力庇护,总体而言,整个漠北发展得一片欣欣向荣,完全出乎了朝廷的预料,刘彻对卫青和霍去病越发看重,比起至今不知所踪、在朝中毫无势力的太子,不知不觉中,很多有心人开始向刘据靠近。
    太子贤名远播又如何?前朝的废太子荣,难道不够贤明温厚?结果呢?还不是背后有窦太后支持的当今陛下坐稳了江山!
    更何况,仙人眼里有天下苍生,却未必有红尘富贵,太子到现在都没有表态,谁知道他到底想不想当这个太子呢?而他们都是凡夫俗子,还是凡间的荣华富贵更适合自己!
    ……
    朝堂里人心浮动,此时的边城却一片兵荒马乱,城门紧急封锁,不许任何人进出——纵横漠北战无不胜的冠军侯,大汉最年轻的大司马,突然间上吐下泻,昏迷不醒。
    变故发生不到一天,霍去病头一天还率领骑兵巡视边疆,神采奕奕,精力充沛,第二天便忽然毫无预兆地倒下,令所有人都猝不及防!
    霍去病的副将招来了所有军医和城里的大夫,所有人异口同声说霍去病是因劳累而病倒,体内生机在飞速流逝,却查不出病因,也没办法对症下药。
    其中最高明的大夫只察觉到将军体内有另一股力量在对抗,拖延,弥补流逝的生机,但却远远赶不上生机流逝的速度,如果他们不能早点拿出治疗的方子,待这股力量被彻底消耗,将军就回天乏术了。
    第三天,霍去病开始咳血。
    第三天傍晚,城门外来了一老一少两个羽冠素袍的道士,皆是仙风道骨,飘然脱俗,周身气质与粗犷的边境格格不入,因霍将军出事,守门的士兵本就警惕至极,看这两人与众不同,更是死活不肯放人进来,还打算叫上司来抓人。
    那年长道士袖手揶揄地看着少年道士,他是不急,急的是第一次收徒的某人。
    白锦无奈,这种时候也懒得浪费口舌,他脚下一点,原地拔起,轻飘飘越过了城门,脚下生云一般,眨眼便来到了城主府。
    且不提城主府的乱七八糟,以及城主府内霍去病的信服们看到白锦时的惊喜涕零,白锦一颗药丸下去,霍去病便停止了咳血,嘴唇褪去了青紫色,不到一刻钟,便清醒了过来,第一眼便看到了床边的白锦,他十分惊喜。
    “师父——”
    白锦无奈,“区区凡毒便能将你放倒,可见分别这些年,你勤奋有限,这次之后,你还是专心修行吧。”
    这是个难得的修行好苗子,可千万别毁在家国仇杀中!那匈奴王庭毕竟是倾一国之力积累的顶尖资源,许多东西连他都只是听说过,只能说一出门就碰到身藏这种罕见毒药的匈奴王族,霍去病这小子运气也是够背。
    霍去病这一次中的乃是见血封喉的剧毒,如果不是跟着白锦修行了多年,他根本撑不到白锦前来,但话又说回来,再厉害的毒也就是人间的毒,但凡霍去病警醒些,第一时间察觉,以灵力包裹住毒素逼出体外,也不至于毒素扩散,差点丧命。
    “师父,我这是怎么了?”
    霍去病只记得自己忽然内腑剧痛眼前一黑就倒了,醒来就看到白锦,他高兴之余,也感觉到了不妙。
    白锦似笑非笑,“三天前晚上中的毒,深夜就扩散了,第二天显露症状,想是为了撇清关系,这制毒的人十分高明,只是从中毒到发作这么长时间,你居然没察觉,却是出乎我的意料。你的人已经把人抓了,是匈奴王的女儿——你灭了人家的国,人想弄死你,倒也是人之常情,所谓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嘛!”
    霍去病老脸一红,要不是浑身无力,真想捂着脸找个地缝钻进去!
    他能说他在那种地方中招,并不是他有心乱来,而是被拉去喝酒的吗?他只是听说那家酒香醇,纯粹抱着喝酒的心去的,但他敢说,师父敢信吗?这哑巴亏是吃定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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