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去蓬山: 6、第六回 又一个赌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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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好事,怎么会让给女儿去,哪怕女儿比儿子的资质要好。可他们那些无知乡民又懂得什么,宁可早早把女儿卖了换些钱。”

    看不出来银子来尚有如此愤世嫉俗的一面。季恒道:“隔壁牛大婶就是这样的人,他们家小子最好,他们家女儿就是草,别人家的女儿也是草。通玄界有重男轻女的说法吗?”

    “女修士到底艰难些。”银子来没法昧着良心否认,“通玄界的修士出自凡人界,自然有自己的喜好脾性。不过,通玄界以强者为尊,越是强盛之处越少重男轻女之事。你要知道,通玄界不光有女的鼎炉,也有男的鼎炉。”

    “鼎炉是什么?”

    “鼎炉是……”银子来自觉失言,拍她一记,“你又不去修仙,管那么多做什么。你怎么不问我你那新朋友炼气三层是什么水平?”

    季恒原话奉还,“我又不去修仙,管那么多做什么。”

    倘若银子来是人,一定是个反复无常的标准小人。它理直气壮道:“怎么没有,听好了,炼气是入门基础,意味着你能够引气入体,察觉灵气,也意味着你体内能积聚灵气,能够按照功法修炼,待灵气积聚到一定程度,变成学会释放法术。你可以把灵气当做是银子,对,没错,银子。”

    “你的意思是说,修仙的核心是学会积聚灵气和运用灵气,就像发财的核心是学会攒银子和花银子,而这炼气期意味着我有一定的银子,可以用来赚更多银子。”

    银子来拍着季恒的肩膀大笑,“是是是,你总算脑子清楚了。炼气之后是筑基、金丹、元婴、化神、合体、洞天、大乘,每一阶段各有十层。修行之事因人而异,有人炼气后十日筑基,有人三年方能炼气,更别说金丹、元婴乃至其后,各凭造化,待进入大乘大圆满期,了结通玄界的因果就能飞升至仙界。”

    “然后呢?”

    “然后成仙,成为真正的仙人。”

    “成仙之后呢?”

    “成仙之后就——”银子来答不上来,“我怎知道,近千年来无人成仙,连大乘者也寥寥可数。”

    “千年。”季恒咋舌,“人活千年,那岂不是老王八。”

    “嗷,咳咳咳咳。”银子来险些从她肩头跌下,“你懂个甚。每当修士突破一个阶段,寿元,即是寿命便会随之增加。而且不会变老,青春永驻。”

    “那成仙之后,有何好处?会有花不尽用不完的银子?”

    银子来忽略前一个问题,笑她道:“瞧你那见识,只晓得银子是好东西。可知道金子?”

    “知道,没花过金子,还没见过金钗金耳环金戒指金手镯那些么。村里人但凡穿金戴银,恨不得每家走一遍让大伙好好看看。”

    “在通玄界,此等黄白之物不值一毫,修士们用灵石交易。一块下品灵石起码可以换一百两金子,一百两金子可未必能换来一块下品灵石。”

    “一两金子是多少银子?”

    “十两。”

    季恒眼睛瞬间亮了起来。

    银子来哪还不知道她贪财的德行,循循善诱道:“那还只是下品灵石,有下品自然有中品和上品。你且想想,那是多少银子。”

    哪知季恒贪财不假但很务实,“灵石虽好,终与我无关。你说的妖精内丹能换多少银子。”

    和先前诓骗季恒到十里坡寻宝的说辞不同,银子来不屑道:“低阶妖兽,不值一钱。”

    “妖兽身上的内脏、骨头什么的不能换钱吗?”要全是不值一钱的东西,她来这狗地方做甚。来了还不能回去,幸好姐姐中午便回镇上,否则不是要担心得要命。她算是被这刁狗害惨了,什么灵兽,比妖兽更可恶。

    “唔,有人会要妖兽血,尤其是那些甜丝丝的妖兽血。品级高的妖兽,浑身都是宝,可炼丹、可制符、可入阵、可炼器。”银子来心想,这回季恒总该问它什么是炼丹制符入阵炼器了吧。岂知季恒猛一点头,道:“我想到了。镇里有些大户最爱奇形怪状之物,还有那些做官的,既然他们会喜欢虎皮牛头,也应该会喜欢兽头。到时候我们把妖兽的脑袋、四肢、尾巴剁了,有好的皮毛也尽可剥了,让人硝制,说不定能卖出点银子。你觉着这主意怎样?”

    银子来觉着它只想吐血。

    “你要是早说血有用,我就带几个竹管来。仓促之间要去什么地方找。啊,有了。”还真叫季恒找到了,不远处一条小河边,竟整整齐齐站着一排竹子。

    走近河边,明显感觉温度有所上升,空气里的灵气水分充足。灵气融入体内,说不出的滋养温润。

    河边影影绰绰坐着一些小孩,季恒脚步稍缓,她不是很想跟那群人照面。

    “鸡,鸡鸡鸡鸡鸡鸡。”银子来猛捶她的肩膀提醒道。

    季恒一开始没反应过来,以为银子来发出叽叽叽叽的怪声,待循着它所指的地方望去,距离小河不远处,有几只山鸡昂首阔步。从绚丽的羽色,发亮的羽毛来看,当是几只雄鸡。

    “妖兽?”

    “午膳。”

    季恒猫着身子,凭借树干遮挡,慢慢靠近,就在山鸡毫无防备,即将得手之际,一个男孩子指着山鸡尖叫道:“鸡。”

    “干他娘!”季恒和银子来齐齐发出感叹。

    然而捕猎一年半,一人一狗早有默契,银子来蹬住她肩膀飞身而出,一口咬断正欲振翅高飞的山鸡脖子。季恒奔跑上前,补了一刀,山鸡顿时尸首分离,鲜血四溅。

    “啊~~~~~~~!”

    又是一声惨绝人寰的尖叫。

    又是那个男孩。

    尖叫过后,男孩子指着掉了脑袋仍未气绝,反倒像没头苍蝇似的到处乱跑的山鸡尖声道:“鸡鸡鸡,没死,在跑。”

    季恒一把抓住山鸡的羽翼和双腿,省得它扑腾来去,将血溅得到处都是。这活本来可以交给银子来,但是在人前,银子来不便暴露灵智,只能充作一只寻常小狗。直到山鸡再放不出一滴血,才停止挣扎。这只山鸡可以算是季恒抓过所有的鸡里最生猛的一只,以至于放完血后,她头上、脸上、身上占有血滴和鸡毛,看起来甚是骇人。

    原本坐在河边的小孩也被那男孩的尖叫声吸引,一起走了过来,以一种尤为震惊地眼神看向季恒。

    季恒冲他们点点头当是招呼,打算去摘些竹叶和山鸡一起洗净。一转身,却见她的新朋友郑婉站在她身后一丈之地,神情极为惊讶。两人视线相接,季恒的脸微微发红。郑婉那双清透的眼眸溢出一丝俏皮笑意,取出一块粉色丝帕递到季恒面前。

    季恒一手拿刀,一手拎鸡,肩上扒着一只小黑狗,看起来要多狼狈有多狼狈,要多滑稽也有多滑稽,偏生手足无措,害羞发窘。

    郑婉轻笑出声,仔细地替季恒擦去脸上的血迹和鸡毛。

    她袖风带香,手势轻柔,一番清理过后,季恒的脸更红了。

    “帕子脏了。”

    “也算是物尽其用。”

    “那个,你饿不饿?我请你吃叫花鸡。”

    “好啊。我可以帮忙做些什么?”

    “唔,摘点竹叶好了。洗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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