朝露待日晞: 22、第 22 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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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梁书走后,村里恢复了往日的安宁,就连梁发财和花春两人晚上都不吵架了,一时间每逢固定时间,村里人没有听到他们的吵闹声时,还有些不习惯。
    而最高兴梁书不在村里的一人,是一位三十几岁混吃等死的刘姓男子,此人身材矮小,浑身干瘪,表面来看,绝对猜不到他的岁数。
    相比于村里人还算温饱的生活,这人家里已经揭不开锅了,连黄米也都没有,就更别说油盐酱醋茶了,到处在村里人各处蹭饭,蹭完饭就去镇上找酒喝,喝个烂醉后,还调戏人过往的姑娘,一般深夜才会回到村里。
    梁书在的时候,平日里见他就打,只因为他一次去偷人家里挂着的腊肉时,被他逮了个正着,暴脾气上来,不由分说追着他打,一直打到他不敢去人家里,就连靠近都不敢,这才放了他。
    后头只要梁书在时,他都不回村,满打满算有两个月都不在村里了。
    梁家出事那几天,因着他说了一些好听话,酒馆喝酒的官家大老爷赏了他好几坛,喝了之后睡了好几天,白天回来打听消息时,就看到梁书出村了,可把他高兴的了,只差没高声欢呼。
    当刘贵见到金香玉时,暗地里,深深吸了一口气,那是花骨朵儿开了的香味,他,闻到了!
    “嘿嘿,香玉儿,露儿,我回来了!想我了吧,别急,我这就来见你们。”
    刘贵这人吧,名是个好名,人却不怎么样,家里亲戚都因他好吃懒做远离了去,懒得同他打交情,只恨为什么当时爹和娘生下他时,怎么没把他摔死,让他这么个祸根留了下来,祸害刘家名声。
    别人一想起刘家时,不记得刘家大儿子有多能干赚钱,不记得刘家二儿子有多么好的手艺,能在镇上做起客栈大厨,不记得三儿子有多么发达去了长安,而是偏生记得这个最小的,无赖,好色的小儿子,活生生把自己发病的娘气死,还毫无悔改之意。
    刘贵在伴溪村待了三十几年,看中了两个姑娘,朝露和金香玉。
    朝露的家他去过,还没踏进去一步,就被小姑娘打了出去,不让他进门,不为别的,就因他拿了人辛苦挣来的铜币,朝露转个身也没关门,就去了灶房给当时还在的婆婆端药,就见他鬼鬼祟祟的出了门,手里还捏着她刚赚来的钱。
    朝露凶狠的瞪着他,转身就去了灶房,拖了个小斧子出来,“把钱给我放下!不然我劈死你!”。
    “哎哎哎,别别别,我这就给你,嘿嘿。”
    刘贵这人狡猾的很,装作要把铜币还的样子,实则溜得很快,一溜烟儿就冲着院外跑去。
    朝露人小,追了一段距离都没追上就放弃了,喂给婆婆药之后,又出去多做了一份工,将丢失的铜币赚了回来。
    长大了,朝露在打理小院的时候,在院外围了竹栏,不为别的,就是防这人。
    刘贵看中的两个姑娘,连带着把人院子什么地方都熟悉了个遍,第一次在朝露家拿了铜币之后,后头只要去了,他都没有好果子吃,不是棍棒等着他,就是斧子和刀,反正没好脸色。
    “不就是看你比□□长得好看了那么一些,才盯着你,敢对我下狠手,以后有你求饶的时候。”
    后头他想方设法想要取了姑娘贞洁的时候,奈何一次都没有成功,朝露压根就没有上过当,也苦于香玉整天都在家里刺绣,他对于这两个姑娘都没有得手。
    如今回来,他自然要准备动手了。
    先是观察了好几天,金香玉那头依旧没有什么动静,除了郁雪海时不时在家,与往常一样没什么区别,他要下手的时机,肯定是要等人不在的时候。
    倒是远远看见朝露身旁一直有人时,心里不住的唾弃,“真是个□□,还以为你有多高尚呢,这么快家里就有个男人了,我呸!看你跟镇上美仙院里的姑娘也没什么两样。”
    “嘿嘿,不一样的,不过是人伺候的多,你伺候一个。”
    老牛要吃嫩草的刘贵,看着他看中的草已经属于了别人,发怒的同时决定了今晚就对朝露动手,让她尝一尝他的厉害,这就是背叛他的下场。
    在刘贵的眼里,他看中得就是他的,不允许任何人来抢夺。
    深夜,为了壮胆喝了一瓶酒的刘贵,偷偷摸摸拿着梯子来到院外。
    脚踩上落叶时,房里压在被子上的血云,瞥了一眼外头,整个人消失在了屋内。
    “露儿,我来啦,你可想死我了,”刘贵美美的爬上梯子,站到竹栏上。
    这时血云的身影出现在了他的背后,眼神无波看着他自说自话。
    月光下,两道身影的影子落在地面上。
    刘贵低头,不经意间看到身旁忽然多出来的影子,倒吸一口凉气,咔吧咔吧转头,“兄、兄弟,我什么都没打算做啊,没打算进去,我这就下去,这就下去。”
    该死!他还没进去呢,这人怎么就醒了,还到了他背后,跟个鬼一样,他刚刚心都蹦到嗓子眼了。
    血云看着眼前这个,衣衫破烂,头发成团,脸上污垢,顺着软梯向下的男子,身影忽地出现在了梯子下方,一脚踢去。
    梯子向着地下倒去,刘贵惊悚的看着自己也跟着落向地面。
    “啊啊啊啊!”。
    惨叫也避免不了落地被摔的生疼,刘贵抱着肚子满地打滚。
    血云向前一步,一脚踢在了他腹部,这人飞向远方,撞在了一堆刺丛里,不知死活。
    男子飞身跃起,不管刘贵是死是活,进了院子。
    第二天清晨的时候,朝露醒来时,嘟嘟唇,下巴靠在他心口上,把玩着一缕红发,扫了扫鼻子,“昨晚有人来过吗?睡着的时候,恍惚间听到了声音。”
    自从跟血云一块儿睡觉以后,小姑娘都睡得很沉,不似之前还有半夜醒来的状况,都是一夜好眠,睡到天亮。
    “没人,”血云回道。
    只要不踏进院子,对于男子来说都不算是有人来过。
    红发扫过鼻尖痒痒得,小姑娘笑眯眯转移目标,拿着红发凑到血云面前,扫过他的鼻子。
    只见男子一脸淡定,什么反应都没。
    小姑娘来劲了,“不痒吗?快笑一笑,笑一笑。”
    “别闹,”血云低声道。
    朝露圆溜溜的眼睛转了转,又揪起两缕红发,编了个小辫子,“嗯,真好看。”
    这里玩闹时,昏过去一夜的刘贵总算是醒过来了,全身疼痛,艰难的从刺笼里爬出来,脸上和手上到处都是血迹,“啊啊!血,怎么会这么多血。”
    遥想起昨夜被人踹飞,刘贵这时全身疼痛,连连咳嗽,爬起来都费了好大的劲儿。
    撑着到离朝露院子不远处时,他见到昨日搬来的软梯已经成了一堆破烂,这下想拿回去都没辙了,索性往回走,他要先去镇上看看能不能偷到一些药。
    养好伤之后再去金香玉家,既然朝露这个目标不行,只能换一家了。
    他好不容易回村了,一定要把两个姑娘中的一个给得到,那样他就有媳妇了,得手以后,看金武那厮还敢嘲笑他不,这一口气既然无法从金武身上讨回来,就要他女儿来替代。
    “嘿嘿,小美人,等着我,过几天我就来。”
    刘贵今个儿运气还真站在他身边,偷鸡摸狗的事情做惯了,偷药也非常顺手,一下子摸了好几个上等伤药。
    他养好伤之后,已经是七八天后了。
    养伤的时候,他也打听好了,这几天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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