拥抱北极星: 10、朗伊尔城(1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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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最后,唐之秋没有去埃里克所说的冰洞,而是让雪橇犬半途折返,回到了犬舍。
    埃里克的语气充满了遗憾:“我们在冰洞那边安排了帐篷,您完全可以去体验一下,现在还很早。”
    现在还不到晚饭时间,距离真正意义上的夜晚还有很久。
    唐之秋摇了摇头,杏眼弯起来,“我从不执着于一定要亲自走到每一个景点,对于我来说,只要看见了我认为的美景,就足够了。”
    “您说的也是,”埃里克笑了笑,“旅行是一个人的事,自己心情好比什么都重要。我送您回去吧,之后您在朗伊尔城如果还有什么别的需要,随时可以跟我打电话。”
    唐之秋向这位热情的向导道谢。
    临走时,领头的雪橇犬突然跑过来,温热的毛蹭上她的脸,把唐之秋吓了一跳。
    “这些狗常年与人打交道,不怕生,”埃里克笑着说,“它很喜欢你。”
    唐之秋摸了摸它的头。
    埃里克又请她吃了一顿晚饭,在当地的小餐厅,传统与现代相结合,颇有几分情调。
    唐之秋本想付钱,埃里克表示她开出的工资已经不菲,这顿饭纯粹是因为与她投缘,希望她有空能再来朗伊尔城,她就没有强求。
    回小木屋的途中接到了肖琼的消息,说是队伍临时通知开会,他们先去斯瓦尔巴大学中心了,留了个人在小木屋等她,行李什么的都没动,会负责送她回酒店。
    ……留了个人?
    肖琼走了,陈浩南也要开会吧,能留谁?余大哥吗?总不可能是沈西陆吧?
    唐之秋下车,笑容僵在了嘴角。
    还真是沈西陆。
    他站在小木屋前,套了一件羽绒服,眼镜架在鼻梁上,显得清冷淡漠。
    空旷的雪地,两排并肩挨着的小木屋,极光在夜空中浮动。
    三脚架摆在面前,他微微低下头,黑色的相机遮住了半张脸。
    仿佛在茫茫宇宙中,只剩下他一人。
    他放下相机,目光穿过黑暗,与下车的唐之秋对视。
    身后的埃里克还在和她聊天,“唐小姐,我知道有个绝佳的极光拍摄点,如果你感兴趣,我可以明天带你去。”
    唐之秋莫名有几分心虚。
    “咔嚓”一声,是沈西陆按下了快门。
    他仍注视着夜空,似乎并不在意这边的动静。
    唐之秋垂眸,客气地婉拒:“不用,您明天还要工作吧?我也要工作了。”
    埃里克只好遗憾地点头,驱车离开。
    唐之秋拎着包,绕过沈西陆,朝小木屋走去。
    “唐小姐,”男人低沉的嗓音在身后响起,“你想拍极光吗?”
    “我已经拍过了,”唐之秋淡淡地说道,“今天的极光很完美,随时都可以拍。”
    那道炙热的视线却依然跟在她的身后,追着她的脚步,紧紧与她相贴。
    他道:“今天早上,你心情不好。”
    唐之秋:“那是因为昨晚没拍到极光!”
    他又问:“那现在,你心情变好了么?”
    他就这么看着她。
    桃花眼微微弯着,流淌着不知名的情绪,让唐之秋联想到下午见到的那只雪橇犬。
    临走时,那只雪橇犬咬着她的衣角,漆黑的双眸目不转睛地看着她,仿佛有水光在闪,漂亮得让人惊叹。
    她深吸一口气,说出的话却软了几分:“应该……变好了。”
    她看见了令人终生难忘的盛景。
    心情怎么会不好呢?
    沈西陆慢慢地、慢慢地笑了起来。
    唐之秋转身就走。
    她受不了这样的眼神。
    尤其是近距离接触,才注意到他羽绒服的肩头落了些许细雪,就好像……等了她很久一样。
    他是此间天地的唯一追光之人。
    可究竟追的是哪束光,也许只有他自己知道吧。
    自作多情。
    唐之秋走进了卧室,将器材一件一件放进背包。
    其实到这个时候,她已经没有追光的兴趣了。
    就算没有拍到所谓的“完美”极光,她的手机里也存了不少素材,足够她剪出一集vlog来。
    唐之秋的日常vlog与旅游vlog是分开的,每次更新都会更两个版本,相当于一个是正片,一个是花絮。
    像她一会儿准备剪的视频,就是花絮。
    用手机随手拍摄,未经雕琢,比较粗糙,但是能放出很多正片里看不见的东西。
    有的时候,比起精心剪辑、严肃内敛的正片,观众们更喜欢看花絮。
    花絮里的世界,不完美,却真实。
    东西收拾到一半,她才感觉到有些不对。
    沈西陆还病着吧?
    肖琼这是有多丧心病狂,留个病号开车送她回酒店?
    她给肖琼发微信:【你认真的?】
    过了几分钟,那边回复:【沈哥带木仓啊,万一遇到什么事,沈哥还能保护你呢。】
    唐之秋:【……】
    沈西陆保护她?
    他没把自己折腾成重病就不错了。
    烧还没退吧,他刚刚是不是又在外面站了很久?
    读高中的时候,沈西陆就不喜欢吃饭,尤其不喜欢吃早饭。
    他睡眠不太好,早读课都是睡过去的,整天懒懒散散,不知道在做什么。
    总而言之,就是天天折腾自己。
    自打决定追沈西陆,唐大小姐的早饭都是一式两份,精心装在便当盒里,拿到教室给他。
    有的时候玩起小花样,让保姆把蛋煎成爱心,或者在便当的夹层里藏一朵玫瑰、两颗巧克力,上面还要标个“520”。
    她当时有多喜欢沈西陆啊。
    花样百出,天天制造惊喜与浪漫,追得真情实感,把自己感动得不像话。
    当然最后也打动了沈西陆这座冰山。
    那会儿听说沈西陆终于接受了唐之秋的告白,学校里的人感叹了好长时间,什么“犹豫就会败北,主动才有故事”“舔狗舔狗,舔到最后应有尽有”。
    所以当唐之秋与沈西陆分手的消息传开,那些流言蜚语便也更加恶毒:
    “我就说当时沈西陆根本不喜欢她吧?怕不是顾着面子才答应她,谁让她闹得人尽皆知!”
    “要我爸是学校最大投资方,我也这么追人。谁让我不是有钱的唐大小姐呢?”
    “听说沈西陆为了躲她都出国了,哈哈哈,这下她尴尬了吧?”
    “我早就看不惯唐之秋盛气凌人的样子了。怎么,家里有钱了不起啊?还不是用爸妈的钱。”
    唐之秋是一个多么高傲的人啊。
    她骄矜、清高、恃才傲物,从小就是同伴中最耀眼的存在,永远像只美艳的天鹅,高高地昂起雪白的脖颈。
    顺风顺水过了十八年,从未在一个人身上受过气。
    却因沈西陆而阅尽了人性的黑暗面。
    加之进入大学,每天与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,又换了几份事业,唐之秋已经快不记得曾经的自己是什么样了。
    她学会了用外表来包装自己,天性藏在内心深处,只在特定的人面前流露。
    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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