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灵魂伴侣是自由人: 第187章 机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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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清晨,

    秦春晓感觉背后有点点痒,有人在哼歌,是没听过的调子。

    他眼睛没睁:“你在我背上画什么?”

    陆玄冬用手指在少年光洁的脊背上画着:“乐谱上的音符。”

    他没有蘸墨水,

    那些音符自然是留不下痕迹的,只有一曲在陆玄冬的心里留下痕迹。

    秦春晓睁开眼睛,

    从床头摘下一个挂在银钩上的飞机模型,

    伴随着陆玄冬的哼唱,举着模型在空气里飞翔。

    风扇嘟噜嘟噜的转,在有海风的城市,

    不需要加湿器,一切也是湿润又带着点咸涩的。

    然后秦春晓靠在门框上,看陆玄冬只穿一条大裤衩,踩着钢琴的踏板,手指摁着琴键,

    明明力气不大,

    声音却能震到人心里去。

    “昨天早上出门的时候,

    邻居家的两个研究生问我,我室友是不是音乐系考研的。”秦春晓举着模型继续飘,一路飘到钢琴旁,

    便顺势坐在琴凳上。

    陆玄冬:“你怎么回答的?”

    秦春晓说:“我和他们说,我男朋友在伦敦念书,闲着没事就打飞的过来陪我,

    他念高中那会儿搞了阵艺术,

    钢琴是弹给我听的,因为我有时候需要一点音乐催眠。”

    这话听起来似乎没毛病,

    陆玄冬就笑出来,

    转身在秦春晓的唇上印了一下。

    要说在中海大念书有什么不好的话,

    大概就是这里没有润福楼了。

    想当年秦春晓在街边陪姐夫、姐姐打野球,被羊耘教练挖掘的时候,老爷子就请他去润福楼吃早茶,现在老人家不在了,润福楼的生意听说还是很好,秦春晓在的那一届高中班级毕业时,就是在润福楼办的谢师宴。

    最后老师还不肯让学生家长结账,自己结账,好像是因为班上不少人成绩都不错,老班得了不少奖金,也算没白辛苦三年。

    秦春晓在中海大念书时还想继续吃早茶的话,就只能指望他现在的室友了,就那个和他住同一个屋檐底下睡同一张床的室友。

    陆玄冬是个善于生活的人,会做饭而且心情好的时候会把蔬果摆盘成很漂亮的样子,再淋上汁水配好,用小桌子抬到卧室里,请小秦享用早餐。

    秦春晓跟着他住了几天,就开始反省自己是不是有点被养成废人的趋势,又很堕落的认为人要是可以被这么照顾一辈子,也是很美好的。

    养了几天肉,陆玄冬全面激发了秦春晓的惰性,他每天上课回家,除去必要的训练项目,其他时间就趴在沙发上疯狂看。

    主要是电视剧感兴趣的都追过了,游戏同理,该打的早打腻歪了,想找娱乐方式的话,书籍就成了一个庞大的宝库,东野圭吾、村上春树全刷一遍就需要不少时间,陆玄冬端着果汁和果盘过来的时候,就看到这人手里的书已经换成了张爱玲和三毛。

    “我以为像你这个年纪的男孩会觉得她们的情感过于细腻。”陆玄冬插了块西瓜塞秦春晓嘴里。

    在日本打比赛的时候,秦春晓可没有西瓜自由,同理,的俱乐部食堂蔬果虽然也丰富,但那边的俱乐部赛季集中在冬季,大部分时候想吃西瓜还得自己想法子去买,而且不保证食材安全,最后秦春晓就把西瓜瘾全部留到回国后发作了。

    秦春晓的腿一抖一抖的:“就是要有那种情感在,故事才好看,而且这种细腻的文笔看多了,对写作文有好处,我高中语文老师就说过,我的高考作文文笔方面的分数,就靠看汪曾祺和史铁生撑起来的。”

    没感情的文字就算一时看起来好,之后秦春晓却不会记忆,大概人类的大脑也知道自己的内存很珍贵,所以文字要带有很能打动大脑的部分,才能获得刻入大脑的

    资格。

    虽然是个理工科学生,但秦春晓自觉还挺能欣赏文学作品的,不过他看书的速度特别快,看书也是一口气先把内容灌脑子里,然后在之后的时光里慢慢品味,可能要看到某个场景,脑子里浮现某段文字,才会特别有感触。

    陆玄冬了解他这个特性后,倒是很理解他的方式,因为陆总自己也是大忙人,很多时候只能这样品味名著。

    “有些东西不到那个情景是感觉不出来的,我小时候在小学的慈善图书室里看过一本外地大学生捐的红楼,里面很多东西看的时候完全不能理解。”

    陆玄冬又往小秦嘴里送冰草,这种植物的口感比较特别,要蘸了酸奶才好吃。

    秦春晓瞥了一眼,和陆玄冬吐槽:“我外公以前听说狗狗可以吃冰草,就买了冰草去喂翠花,结果他们分食完了一大盘子,外婆就说他人狗不分。”

    陆玄冬笑:“他是蛋糕师,基本的饮食卫生肯定讲究,外婆只是念叨两句吧?”

    秦春晓接过叉子,也插了根冰草蘸了酸奶放陆玄冬嘴里:“嗯呐,他们都很爱干净的,我的卫生习惯就是他们带出来的,小时候我经常住外公外婆家。”

    陆玄冬脑海里便出现了一个小小的秦春晓,脸蛋应该是比现在圆一些,带着婴儿肥,背着个大书包,踩着跑鞋,吧嗒吧嗒的跑入秦外公和秦外婆的后花园,在一丛丛彩色的鲜花中晒着太阳,是一看就知道被上天眷顾的孩子。

    “你要不要看我小时候的照片?我小时候有点漂亮过头了,一直有点像女孩,初中以后才变好的,不过我家的长辈都说我小时候特别可爱。”

    秦春晓提起这个话题,打开手机,翻了个相册,第一张照片就极具时代气息,一个的一岁小胖墩穿着红红的棉袄,以一种太爷式的姿势盘坐在秦妈妈大腿上,额头上还点了个红点。

    陆玄冬:“是挺可爱的。”

    这种胖墩大爷的画风直到小孩进入3岁阶段后才变成了漂亮的“小姑娘”风,小时候的秦春晓和他姐姐简直一个模子里印出来一般,眉目如画,粉雕玉琢,尤其是有一套穿着白色绒球冬装站在雪地里堆雪人的照片,看起来简直是童话里的精灵。

    不过随着年龄的增长,秦春晓的五官还是带上了男性的硬朗,混血的高眉骨与鼻梁增添了俊气,于是男孩的帅气也明显起来,而他的姐姐却延续了那种北国天仙的风格,加上气质文雅,有时不说话不笑,看起来就和北欧的智慧女神一般。

    然而陆玄冬曾听秦春风在春节隔着电话给父母说相声。

    那个段子还是秦春晓在网上找的,里面温朗姐夫说:“我一听你的口音,就知道你一定是广东人!”

    秦姐姐咳了一声,用严肃的语气回道:“你折磨鸡道?”

    陆玄冬也是广东区域长大的,自然知道开朗的年轻人完全不介意这么调侃自己的口音,甚至自己编段子,段子还编的贼经典。

    但他当年才从农村里出来时,反而不是很乐意听别人调侃自己的口音,暗地里努力了许久,才练出了标准的普通话。

    至于秦春晓,他和高德琵一直致力于在国家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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