春光乍泄: 14、Chapter 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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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服务员引导两人到靠里的座位。

    入座后,陆之和抬眼观察对面的人,只见她情绪已经整理好,神色恢复如常,不像刚才那样绷着脸,一副生人勿近的样子。

    这时服务员递上一份菜单。

    “你点吧。”乔麦把菜单推到他面前,有些不好意思地:“太贵的我请不起,你别嫌弃。”

    陆之和视线落她脸上,眉峰微挑:“我看起来是那么难伺候的人?”

    乔麦认真打量他一遍,诚挚地点头:“嗯,你看起来很挑剔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陆之和哑然失笑,很少有人敢这么直白地评价他。

    但他感觉不错,至少她跟他没有距离感。

    手指在桌面叩了两下,他轻轻扬眉:“不知道是谁,上个月在我办公室还很怕我的样子。”

    乔麦眼睛弯起来,像小小的月牙,学着他的句式回击:“不知道是谁,说谈私事的时候让我不要把他当成领导。”

    她顿了顿,又补了一击:“再说,是你先过的界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陆之和一时语塞,难得地败下阵来。

    的确是他先过界,那天晚上,他不想就那么放她回去,所以吻了她。

    思及此处,他笑了笑,低头看餐单,不再与她斗嘴:“这儿是你的地盘,什么好吃,推荐一下?”

    乔麦如数家珍:“蜂蜜厚多士,水晶虾饺,卤水拼盘,还有干炒牛河都不错。”

    “以前经常来这儿?”

    乔麦嗯了声:“有个室友是广州人,说这家很正宗,所以我们常来。”

    陆之和点头,拿铅笔在餐单上勾了她推荐的菜式,然后另外多勾了几道菜,交给服务员。

    接下来,一时无话。两人还不够熟悉,话题不够多到填满每一个空隙。

    安静须臾,乔麦拿过放在一侧的背包,拉开拉链,从里面抽出那盒手机,沿桌面推向他:“这个,还给你。”

    陆之和怔了下,不解地扬眉:“?”

    乔麦手指微微蜷缩起来:“你的好意我心领了,但东西我不能收。”

    陆之和猜不透她的用意,沉默地望着她,脸上没什么表情。

    乔麦敏感地察觉到他气压有些低,直觉他是误会了什么。

    他和她还处在一种推拉试探的阶段,她把手机还给他这个举动,有可能被他解读成了拒绝。

    乔麦赶紧解释:“是这样的,我的手机屏幕已经修好了,所以新手机用不着。再说,我也不好意思收你这么贵的礼物。”

    陆之和这才反应过来,他不过是随手送的东西,于她而言,价格却过于负担了。

    眉眼松动了些,他缓缓将手机沿着桌面推回去:“东西送给你,就是你的,随你处置,送人或者丢掉都可以,断没有退回来的道理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他的反应让乔麦有些意外。她本以为解释清楚原委,就可以顺利地还给他,没想到他竟然拒收。

    她怔愣地望着他,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。

    虽然他唇角带着微笑,一副平易近人的样子,但镜片后,琥珀色的眼眸中,却是清冷的,不容抗拒的视线。

    要是她坚持不收,他大概会生气吧?

    僵持半晌,乔麦迎着他的目光,咽了咽喉咙,硬着头皮拿回手机,小声嘟囔:“其实,你不用送我这些的。”

    她愿意这样出来跟他见面,并非是想从他这儿得到什么物质上的好处,她只是想要尝试一段不寻常的关系。

    陆之和见她收回手机,眼神软化下来。

    他低头喝了口茶,眉眼挂起淡淡笑意:“我想送,你只管收着就是,不用觉得负担。”

    -

    不久后,服务员过来上菜,虾饺玲珑剔透,外面包着的粉皮薄如蝉翼,卤味颜色醇厚,香气四溢。

    乔麦让陆之和尝第一口,自己握着筷子眼巴巴地望着他,等一个评价。

    陆之和自然看出她在期待什么,倒也给面子,细细地品尝之后,点头:“味道不错。”

    乔麦松了口气。像他那样生活阅历丰富的人,要在饮食上让他惊艳并不容易,她只求不出错就好。

    陆之和吃着饭,想起什么:“对了,中秋国庆连放九天,你有什么安排?”

    乔麦滞了下,摇头:“没。”

    莫淇淇要回老家,几个大学同学外出旅游,只有她一个人无处可去。

    陆之和有些意外:“不回家么?”

    乔麦眼神黯了一瞬,很快又被她强行提亮,故作开朗道:“不回,坐飞机太贵,坐火车太久,不如等到过年的时候再回去,反正也没几个月了。”

    陆之和了然地点头:“到时等我电话。”

    乔麦嗯了声。反正这个黄金大假她也没什么特别的事情要做,不如等他安排,就当消磨时间了。

    两人边吃边聊,不知不觉饭局到了尾声。

    这时传来一道声音:“学姐,这么巧啊,没想到你今天会回学校吃饭。”

    乔麦背对来人,只听声音就后背一僵。

    这时李莎莎挽着陈陌胳膊,已来到桌前,她脸上挂着刻意的笑,表情有些胜利者的高傲。

    陆之和看着乔麦脸色沉下去,她没有抬头,似乎并不打算搭理来人。

    李莎莎歪着脑袋看她,唇角勾笑:“学姐不是吧,连声招呼都不肯打?好歹我们也算是认识一场,基本的礼貌还是要有吧。”

    乔麦心里开始骂娘了。

    李莎莎比乔麦低一届,现在还在校就读。

    论长相和身材,李莎莎不如乔麦。

    但她比乔麦会打扮,会来事儿,会服软,性格更招男生喜欢,不像乔麦总是素面朝天,看起来柔弱,骨子里却很倔强。

    当年乔麦在系里因为长得漂亮所以有点小名气,李莎莎明知她和陈陌交往,却还是出手勾搭。

    对于把陈陌撬走一事,李莎莎非但不觉得愧疚,反而引以为傲,这证明了她比乔麦有魅力。

    后来在校园里偶然遇见,她也会像今天这样,故意找乔麦说话,阴阳怪气几句。

    乔麦是一万个不想搭理她,像李莎莎这种人,越搭理她她就越来劲。

    可今天陆之和在,又是公共场合,她也不好表现得太生硬冷漠,表面功夫总是要做一做。

    “是你啊。”乔麦扯开嘴角,皮笑肉不笑:“有什么事吗?”

    李莎莎把陈陌胳膊挽紧了些,笑说:“没什么特别的事,就是过来打个招呼。”

    乔麦假笑两声,没再接话。

    李莎莎侧头看了陆之和一眼,眸子微微发亮,好奇道:“学姐,这位是?”

    乔麦一时语塞。她和陆之和的关系该怎么定义?似乎不是朋友,更算不上恋人。

    干咳一声,她掩饰地摸了摸鼻子:“是我的客户。”

    客户?陆之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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