抱错的可爱妹妹回来了: 主导实验(你帮我转告一声,祝她六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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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小民虽然喜欢吃鲍鱼,但在国外读书的时候,连续十四五天奋战在实验室里,每天只能吃到同一家棒子面馆送来的炸酱面,连续吃十五天,别人都吃的想吐,可他不会。

    父辈们披荆斩棘,给了他和法典,半夏这辈人相对安定的生活,也是他们送他出国,让他学习到更多更先进的知识和文化的。

    小民觉得不行,他需要跟弟弟妹妹好好道个别才能走。

    接管实验后立刻就会进行论证,审批,直达实验阶段。

    半夏,小北和法典几个凑在一起,正在看奶奶往相册里夹照片。

    “奶奶说这个是爸爸,哈哈,爸爸呢。”半夏再问大哥:“大哥你看,他可爱吗?”

    所以部队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地方?

    虽然他对白色的军装无感,但因为半夏喜欢,他还准备在穿上之后,先给她看一眼,当哥哥的嘛,想看看妹妹崇拜的,仰望的,喜欢的眼神,可他连这点时间都没有了吗?

    当然,也有快的法子,许文强可以找关系,开绿灯,但据说要花很多钱打点关系。

    而且他特别会拍照片。

    别人拍出来的照片,只是一张普通的照片,但小民拍的不是,他所拍的每一张照片,都好像是一个故事一样,能让人光是盯着,就能看很久。

    而实验的事确实十万火急,顾谨看儿子回头要往里走,解释说:“不用准备什么,你上班要穿军装,进实验室,单位有白大褂,常服我会让你妈给你送的,赶紧去吧,治好孩子们最重要。”

    为什么不去呢?

    但总得来说,他还是很开心的,因为半夏生得可爱,穿得也可爱,帽子又特别大,贼吸引人的目光,时不时有人经过,总要夸一句:“这闺女生得可真俊呐。”

    因为在部队,小宪念念不望的梦中情人宋团长今年也才25岁,但她已经是名团级干部了,据说她负责了一个团的编程人员,领导着五人。

    所以衣食住行虽然重要,但只要是为了实验,为了科研,小民都可以不在乎。

    一天下来,小民可给累了个够呛。

    白血病新药的实验,要在国外,即使资金雄厚的制药大厂,估计也得讨论几个月才会进入程序,而且因为小民的年龄,学历和背景,实验也不可能由他主导。

    所以照片上的,年幼的顾谨笑了一脸的阳光灿烂。

    小民心中刚起一念的怀疑,又旋即否定了自己。

    顾谨察觉到儿子脸色不对,突然意识到,孩子很可能还没有下定决心。

    还有人说:“这衣服谁给买,谁给搭配的呀,可真漂亮,真俊呐。”

    而这个国家最难的一课,人情世故,小民懂的,他确定自己可以。

    从白血病到癌症,疾病,死亡,是全人类所面临的,最严竣的考验。

    楼下有人一直在打喇叭,似乎特别着急。

    法典拍的照片要不是头大身子小,要不就是歪脸歪嘴巴,但小民不一样,他没有刻意跟大家提过拍照片的事,但等旅游完回来,他关上门,自己兑药水来冲印照片,等新鲜的照片被冲印出来时,全家都被他的摄影技术给惊呆了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因为半夏走几步就走不动了,法典脚程快,早不知道窜哪儿去了,林珺的体能已经背不动半夏了,爬长城可是个大工程,全程从上到下,都得小民背着妹妹。

    给大哥看张照片,照片上是个男孩,剃着锅盖头,端了一只粗瓷瓦,穿的衣服上打满了补丁,但男孩笑的特别可爱,仔细看,能看到碗里盛的是米饭,上面盖着两块咸鱼。

    而现在,作为一个接力者,小民不论在哪里,都会比他的祖辈们走得更轻松容易。

    但这时小民喊住了他爸,并回头对半夏说:“哥要出去一趟……”

    而且小宪一直说,她确实是个在编程方面实力特别强的人材,是凭能力干到领导岗位的。

    半夏打着赤脚,蹦蹦跳跳的跑出来,正好看到大哥和爸爸在门口,她一蹦,小民一捞,她就坐小民怀里了。

    年青人背起他的医疗包,自楼梯跑步而下,走了!

    要在部队,他还可以全身心的,在自己喜欢的医学领域沉浸自己,专心探索。

    部队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地方。

    可是他还没有准备好参加工作,可现在,就好比一个炸药包,突然被递到了他手里,但他没有任何经验,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选择,怎么办?

    许文强的黑实验室遗留了一部分孩子,这个小民知道,实验一旦开始就不能停,他也知道。

    顾母腿脚不便,出不了门,看到小民拍的照片,就仿佛身临其境,跟着他们全家爬了一回长城一样,她一张张的看,一张张的选,选来选去,哪张都舍不得给林珺,都想留下来自己珍藏。

    虽然顾谨说部队不需要他的医疗救急包,但小民还是把它背上了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小民闭眼,深吸了口气:“你帮我转告一声,祝她六岁生日快乐。”

    而在国内,像东海制药那种地方,想要到实验阶段,南博士给小民算过,他们应该需要一年的时间来报备,然后还得一年来排队上临床。

    他转身进了奶奶的卧室。

    还有,小民曾经整理了一份比曹桂给林珉准备的还要详细,细致的备忘录,以备在自己离开后,让林珺能上点心,担负起照顾半夏的责任,但还有几条没补充。

    小民看妹妹进了卧室,回头对顾谨说:“我去!”

    楼下的喇叭声又在响。

    他甚至没有下定决心留下来,更没有考虑好要不要去部队。

    部队为什么会信任他,他们怎么敢把医疗实验那么重要的事情,交给他一个二十岁的年青人?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所以这一步,他要踏吗?

    顾民是个在西方长大的孩子,还曾在公开场合叫嚣过自己的政见。

    因为奶奶翻了很多旧照片出来,半夏和法典几个又有新发现了。

    林珺带半夏,向来以舒适为主,喜欢给孩子买素色的衣服,简单大方的衣服。

    所以,从此刻开始,他就得进部队了吗?

    “告诉她,不会太久,我很快就会回来的。”

    顾民脑子里很乱,他才21岁,蓦然被推到命运的十字路口,该如何选择人生,他陷入了迷茫。

    他说:“这样吧,我打个电话,让运送病人的专机先走,给你缓几天考虑的时间,你要想通了,想去,咱们就去,如果不想去,爸给你买机票,你还去国外读研。”顿了顿,又说:“没关系的,不论你怎么选择,爸都支持你。”

    他喜欢穿好看的衣服,选衣服要看裁剪,工艺,面料,不管多贵,必须入得了他的法眼他才会买,但只要进了实验室,白大褂一罩,衣服于他来说,也不重要。

    他还喜欢住的舒服一点,必须睡席梦思,可要为了实验,地板只要是干净的,他躺下就能呼呼大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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