代替姐姐进豪门后我成为了团宠: 第34章 第 34 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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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南省偏僻的一角,福水村内。

    正值一年中最炎热的夏季,村民们纷纷组队进林子采摘水果,装在框箱内,趁着水果旺季的时候,把果子用拖拉机拉到镇上或者县城卖掉。

    福水村靠山,气候温暖潮湿,草木茂盛。

    以前交通不发达的时候,村民们都自给自足,只要能种得活庄稼,有一口饱饭吃,日子就能过得下去。

    自从开了路,通了车之后,有小部分村民去镇上县城劳作,但大部分人还是遵循传统,在村子里种田。

    于是村长就寻思着,将这两个结合起来,先试个水,组织大家采摘水果卖掉试试。

    如果能赚钱,以后每年就都组织一次,要是不赚钱就此作罢。

    最终成果显示,虽然赚到的钱不多,但平均到每家每户手里,也算额外发一笔小财。

    于是这项全村一起采摘水果的活动,就这么延续了下来。

    果树是全村人共同栽种的果树,因为气候宜人雨水多的缘故,不怎么需要人工参与。

    但采摘果子时,每家每户都要派人出来干活。

    水果卖掉换得的钱,全村都有份。

    这种一年一次的活动,难得大家一起努力一起赚钱,村民们都非常积极。

    按照往年,沈勇半夜喝酒赌钱,白天压根起不来,沈家派出的,一般是绣芬和双胞胎女儿。

    女人干活不如男人利落,两个女儿还那么小,根本摘不了多少。

    不过看在沈家比较特殊的情况下,大家同情绣芬一个女人抗住整个家,所以从来没有人说什么。

    这平分的钱,交到绣芬的手里,就当做是村民们的一片心意了。

    然而今年就有些不同了。

    沈勇不出来干活,绣芬带着小女儿沈惠惠离开了福水村,采摘水果的时候,沈家只剩下了唯一留在福水村的大女儿沈千恩。

    沈家三个女人干活,摘下的果子都抵不上平分的钱,算是村民照拂他们家。

    现在只剩下一个了,那干的活就更少了,还要平分……

    一开始大家看在沈千恩跟着不靠谱的爹,没了娘和妹妹,一个女娃也不容易的份上,还没说什么。

    但几天下来,眼看着沈千恩一点做农活的样子都没有,有人心中就不乐意了。

    此时正值午后太阳最毒的时候,所有参与者不管男女老少,都大汗淋漓地站在果树下。

    他们或一手拿着挎篮,或后背背着竹篓,将水果放进去后,再堆到一起搬下山。

    大家忙得热火朝天,唯有沈千恩与四周的人格格不入。

    村长通知所有人早晨六点到山下集合,所有人都准时到场,唯独沈千恩姗姗来迟,一直到七点多才到。

    为了干活方便,不论男女老少都默契地穿上深色好洗的粗布衣物,哪怕是孩子都穿上了长袖和长裤,头发扎起来,脖子上挂着条吸汗的毛巾。

    这样一来,不用担心汗滴进眼睛里影响干活,更不用烦恼泥土将衣服弄脏,干活的时候四肢舒展,全身心投入。

    只有沈千恩,披头散发地出现在山里,头戴一顶绣有花边的太阳帽,身上穿着一件粉色的修身连衣裙,脚上甚至踩着白袜子和小皮鞋。

    乍一看上去,不像是出来干活的,倒像是来郊游的。

    等到了采摘果子的时候,别人蹲下站起,动作极为利落,沈千恩穿着这身衣服,站着的时候还好,一旦蹲下,太阳帽容易掉到地上,裙摆容易蹭到地面上的泥土,必须得一手按着帽子,另一手提着裙摆,才能保持住整洁靓丽。

    这两只手都用来放在自己身上了,那自然是没空顾得上果子了。

    一般人几分钟就可以摘满一个挎篮,不到半小时就攒了一箩筐。

    再看沈千恩,手上的挎篮比碗大不了多少,边角系着蕾丝蝴蝶结,一早晨过去了,挎篮里的水果十根手指头都数的出来。

    这要是按照每个人采摘的数量分钱,哪怕沈千恩一整天下来摘一颗果子,都没人说她。

    但这钱是大家平均分的,沈千恩这边摘得少了,那就相当于别人分给她的钱就多了。

    本来她家就派出了个未成年的小女孩来摘果子,对村民而言就已经是吃亏了。

    现在当着所有人的面,她还明目张胆地偷懒。

    个别村民忍了两天,终于忍不下去。

    眼看着午休时间马上就到了,沈千恩挎着小篮子准备下山,当即有村民将背后的竹筐往下一放,拦住了沈千恩的去路。

    “怎么了,有什么事吗?”沈千恩看着眼前几个堵住自己去路,不怀好意的村姑,疑惑地道。

    “你不能走。”为首的是一个叫李翠苗的小姑娘,她今年十九岁,比沈千恩要大上四岁,已经上了镇里的高中学习,是福水村目前文化水平最高的人。

    李翠苗道:“别人一早晨摘了一箩筐,只有你,摘了不到十个。”

    李翠苗话音落下,另外几个小姑娘也纷纷附和道:“就是就是,一早晨都不知道干嘛去了,摘了这么久,才摘了这么几个,我九十岁的奶奶摘得都比她多!”

    “我们六点就来了,她七点才到,比我们晚了好久!”

    “肯定在家梳妆打扮了,有空戴帽子穿裙子,没空过来摘果子。”

    “这样偷懒,她也好意思。”

    “太过分了。”

    “不害臊。”

    沈千恩听着眼前一对村姑七嘴八舌地讨伐自己,忍不住翻了个白眼。

    她死后直接重生到了十五岁,中间没有任何过度,对于沈千恩而言,她早就已经不是上一世那个十五岁的小姑娘,而是已经完全适应豪门生活的大小姐了。

    要是以前,这么一群又脏又土的村姑,别说站在她面前了,连被她看一眼的资格都没有。

    她在白家过惯了养尊处优的生活,这种摘水果的活动,她一开始压根就不肯来。

    太阳那么大,大早晨地开始摘果子,除了吃饭之外,别的时间都站在太阳底下暴晒,一直到太阳下山才能收工。

    被这样晒一天,别说被晒黑了,皮估计都得晒脱一层,不知道养多久才能养回来。

    这样的采摘,要持续好几天,而最终分到手里的钱,平均一户人家不到五块钱……

    她上一世随便买一包卫生巾都不止花五块钱,现在在福水村,辛辛苦苦劳作好几天,就赚个五块钱,她疯了才要听村民的指挥。要不是沈勇天天在家里念叨着要把她卖掉,沈千恩在家里实在是待不下去了,她根本就不会来。

    现在即使来了,她也不可能和眼前这群村姑一样,那样粗鲁地干活。

    看看她们的样子吧。

    头发像大妈一样扎成低马尾挂在脖子后面,穿着不知道穿了多少年的破衣服,又黑又灰,甚至还有补丁。

    裤子肥肥大大的,显得人五五分,腿又短又粗。

    更不用说底下的红色雨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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