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离后前夫重生了: 9、薄荷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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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夜里有风。

    仿佛从北边城外来,清清凉凉的,带着几丝山里才有的树叶与泥土的气息。

    屋子里却总闷闷的,初姐儿将睡着,明歌唤人将摇篮搬来了抱厦,陪在小女儿身旁,替小女儿打着扇儿。

    小女儿早会翻身了,这会儿还未睡熟。侧着往左边睡一下,又翻去右边睡一下,明歌见她睡得不大安稳,手掌轻轻拍了拍小小的肩头。摇篮里头的小人儿,这才稍稍睡得沉了。

    抱厦里凉快极了。摇篮里的薄薄的小被,都被风拂动着一角。

    明歌不稍与小女儿打扇儿了,收回来身子,靠向身后的廊柱,团扇便在自己心口上,一下一下轻拍着。

    青禾走来,上了廊上的灯笼,烛火的光晕映照在小女儿半边脸蛋儿上,安静又美好。

    风吹过墙角下的竹林,一阵阵的,沙沙作响。竹林中间的木板小道儿上,碧江挑着灯笼,引着人从外回来。

    陆恒的衣物似是在外头换过了。今儿没穿那身绯色的官袍,一身云水蓝的广袖丝袍,下头是同色的丝绵里衬。行路的时候带着风,在灯笼的暖光下,整个人都染了一层淡淡的光晕。

    明歌起了身去迎他,将走出来抱厦,碧江也已领着人行到跟前儿了。

    “爷是在衙门换过衣衫了?”

    陆恒身上带着些许酒气,不浓,只是淡淡的味道。他素来有些官场上的应酬,明歌早已见怪不怪了。

    陆恒淡淡应了一声,“在外官服不便。”

    在馆子里饮酒,穿着官袍多有不便,便会叫随侍备一身衣物,好在入食馆子之前换上。

    但凡应酬的场合,陆恒是不会轻易喝醉的。他是克己谨慎的人,像昨夜里那般饮得宿醉,也只有他孤身一人的时候才会。

    陆恒的视线越过她的肩头,望了望抱厦那边的摇篮,问起,“初姐儿睡了?”

    明歌嘴角浮起笑意:“嗯。屋里头热,抱来这儿,好凉快凉快。”

    碧江收了灯笼,退去一旁。陆恒负一袖在身后,正走去摇篮旁,而后手指扶着摇篮的边沿,轻轻晃了晃。

    小女儿睡得很熟,侧边躺着的时候,脸颊隆起两道肉嘟嘟的弧线。夹着薄薄的小嘴,像是嘟囔着什么。陆恒伸出手指,探了探小女儿的脸蛋儿,只是轻轻碰了碰,手便被明歌拉走了。

    “爷可莫吵醒人家了。叫奶嬷嬷来陪着吧。您身上有酒气,先进屋洗洗?”

    陆恒垂眸来看她,丹凤眸中的光彩有些暧昧。“付姑娘这是嫌弃我了?”

    明歌笑笑:“我哪儿敢呐?”

    天儿热,净室里有些密不透风。葫芦瓤子舀着水的哗哗声,一下接着一下。

    明歌捧着身中衣,正寻着屏风后去。中衣做得是十分精致的,三分丝,七分棉,夏日里贴身轻薄,过水也不易坏;上头纺着竹叶儿暗纹,是老太太特地嘱咐过裁缝的。

    “爷洗好了么?衣服都搁着篮子里了。”

    葫芦瓤子的声响停了。“你进来一下,付姑娘。”

    陆恒的声音幽幽的,似还带着几分醉意。

    明歌绕过屏风,便见他背对着自己,半身浸没在浴桶里,背上精瘦的线条,在烛火下,暗自透出肌理间的气力,每每夜里,叫人印象十分深刻。

    热意顿时涌上明歌的面颊来。

    “爷什么事呢?”

    陆恒抬起右边臂膀,拍拍自己肩膀的位置。“有劳你了。”

    明歌将行过去了,葫芦瓤子已由他递来手边,薄荷香的皂子就在一旁。明歌揉了块儿帕子,沾着皂子,方在那精瘦的线条上一下下落下。她下手不轻也不重,是恰到好处的。陆恒身子更松散了些,索性支开双臂,往浴桶前头靠着。

    他身上的酒气早就散了,想来与她道了声去处。

    “晌午朝堂上落了圣旨,胡知舟不日调往翰林院。傍晚酒席,是户部众人与他送行。”

    “嗯。”明歌轻轻应声。自知道胡知舟是陆恒的上级,户部尚书。往翰林院虽卸下实职,却是往内阁的必经之路。“到是件好事儿,值得庆贺。”

    “不敢造次张扬。就些许同僚用了顿酒菜。”他说完,话中顿了顿,问起,“你…可是有什么心事?”

    他念起昨日在宝相寺中的事情,欢好过了,想来她该也忘了。夜里他饮醉了些,便不记得她的态度。此时方觉着,身后的人似是闷闷的,不似平日里话多。

    明歌到不是念着自己的事,只是想起白日里的蒋氏。这才与他打听起来。

    “爷在外可听说了探花郎的事儿?”

    “哦?”陆恒侧了半面过来。

    水是热的,他额上起了一层细汗。几缕湿润的发丝贴在鬓角,莫名地多了些妖娆。

    明歌忙挪开视线,听他话尾上扬,才继续说起正事。

    “今儿晌午,有妇人在门前跪着,道是要求见家主的。老太太说天热,忍不得见人受苦,方唤管家将人领了进来。那来人自称蒋氏,说是探花郎耿大人的原配夫人。我自想着,和爷都去过探花郎和安小姐的新婚之礼了,怎又多出来个原配的夫人。可那蒋氏言辞凿凿,道是探花郎与她百两银子,唤她回乡再嫁。还,还接走了她一对亲生的儿女,不叫他们再相见…听闻那小女儿,和初姐儿差不多的月份。想来也是可怜…”

    “耿宜?”陆恒轻笑了声,转头回去,继续松松散散撑在浴桶边上。“也怪不得他。人往高处走嘛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明歌本还想替蒋氏问问办法,听得陆恒这句“人往高处走”,话噎在喉咙里,一时什么也说不出来。再开口的时候,声音里已隐隐有些哽咽了。“爷…是这么想的吗?”

    陆恒并未察觉她的异样,道,“再是新科探花郎,在京中为官,也是要寻靠山的。他眼光不错,他岳父安儒谦正平调来户部。有过两部尚书的经历,往后也是要往内阁里靠的。”

    后头半句话,明歌已然听不见了。

    可什么靠山?什么眼光?

    是啊,人往高处走,新科探花初入官场,便知道要寻好靠山,立柱脚跟。陆恒还是做过状元的,这会儿,狐狸尾巴没藏住,在兔子眼皮子底下舞起来,洋洋得意的…

    明歌眼前好似闪过陆恒那一身鲜红的衣袍。

    冬日里是很冷的,那衣袍做得极好,领口与衣襟里侧,都暗暗缝了圈狐狸毛。

    做袍子的人,看来很是体贴的。她竟忽觉有些许苍凉的慰藉。

    “你怎么了?”水声哗啦响起,陆恒终觉不对,转身来看着她。那双丹凤眸定定落在她面上,显得有些不大确定。

    明歌这才发觉手中的帕子早被她拧在手心了,皂角的泡沫到一点点被挤压了出来。落在他肩头的位置,又顺着肌理的斜度,滑入水面。

    “只是想起蒋氏,有些可怜。”

    陆恒从她手中接过去了帕子,扔在浴桶边上便不理了。罢了,便过来拉她的手。他从浴桶里起了身,也不理会她身上的衣物,便将她拥入来怀里。

    “付姑娘,你这样,我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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